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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 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原标题: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 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机构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50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01人;

  主要行业:包含制造业26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家、批发和零售业5家、文化、体育和娱乐业3家、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2家,其余行业9家。

  亚太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2,477.31万元人民币,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4,014.56万元人民币以上,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会【2015】13号等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相应的责任,有着非常强的保护投资者的能力。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2020年12月28日,亚太因某客户债券违约被其投资人起诉承担连带赔偿相应的责任一案,一审法院判决赔付本金1,571万元及其利息,本所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21年12月30日二审法院维持一审判决。2022年8月5日与投资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亚太(集团)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4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人员0人次、受到行政处罚人员18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人员50人次和自律监管措施人员8人次。

  项目合伙人:申利超,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9月开始在亚太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1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赵青,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9月开始在亚太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松超,200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08 年开始在亚太执业,2023 年拟为易成新能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项目合伙人申利超、签字注册会计师赵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松超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也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详细情况,详见下表: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均不存在可能会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审计费用的定价主要是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方面技术的程度,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上班时间等因素决定。

  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4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服务报酬为2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为70万元,与2022年度一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3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亚太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依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拟聘任亚太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亚太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亚太具备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并对其2022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质量进行了综合评估,认为该事务所坚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审计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相关职责,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真实的情况,同意续聘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12月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决定续聘亚太为本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及内控审计单位,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真实的情况决定该审计机构的报酬事宜。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证券代码:603108 证券简称:润达医疗 公告编号:临2023-09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利用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3年12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做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做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做投票的,投资的人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能够最终靠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详细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个人股东登记时,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别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登记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帐户卡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3、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签署或者由其以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的人士签署。如委托书由委托股东授权他人签署,则授权签署的委托书或其他授权文件需公证;

  5、公司股东能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为准,信函以发出地邮戳为准。公司不接受电线、参会登记不作为A股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2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108 证券简称:润达医疗 公告编号:临2023-09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29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2月4日(星期一)11:00-12:00在上海市虹口区乍浦路89号星荟中心1座8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其中董事王晶晶、CHAN HWANG TONG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监事严晨、吴伟钟、丁秋泉和高级管理人员廖上林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诚栩先生主持。

  本次董事会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公司拟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的《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基于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事项,依据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3年12月20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