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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税目、税率、计税依据(2020年版)

  印花税的交税人包含在我国境内书立、秉承规则的经济凭据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印花税的交税人包含在我国境内书立、秉承规则的经济凭据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依据应交税凭据性质的不同,印花税别离选用份额税率和定额税率,详细税目、税额标准详见《印花税税目、税率(税额标准)表》:此外,依据国务院的专门规则,股份制企业向社会揭露发行的股票,因生意、承继、赠与所书立的股权转让书据,应当依照书据书立的时分证券市场当日实践成交价格核算的金额,由出让方依照1‰的税率交纳印花税。

  (3)加工承揽合同、建造工程勘测规划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产权搬运书据合同、记载资金数额的运营账簿等,适用税率为0.5‰。

  (5)因股票生意、承继、赠与而书立“股权转让书据”(包含A股和B股),适用税率为1‰。

  对无法核算金额的凭据,或虽载有金额,但作为计税依据不合理的凭据,选用定额税率,以件为单位交纳必定数额的税款。权力、答应证照、运营账簿中的其他账簿,均为按件贴花,单位税额为每件5元。

  ②合同中既有不含税金额又有增值税金额,且别离记载的,以不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③合同所载金额中包含增值税金额,但未别离记载的,以合同所载金额(即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包含产业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能运用权等搬运书据、土地运用权出让合同、土地运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出售合同

  记载资金的账簿,按实收本钱和本钱公积的算计金额0.5‰贴花。其他账簿按件贴花5元

  自2018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折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包含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运营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运用证

  印花税以应交税凭据所记载的金额、费用、收入额和凭据的件数为计税依据,依照适用税率或许税额标准核算应交税额。

  2.运营账簿中记载资金的账簿,以“实收本钱”与“本钱公积”两项的算计金额为其计税依据。

  3.不记载金额的运营账簿、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运营执照、专利证等权力答应证照,以及日记账簿和各种明细分类账簿等辅助性账簿,以凭据或账簿的件数作为计税依据。

  4.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印花税征收办理有关问题的告诉》(国税函〔2004〕150号)规则,交税人有下列景象的,当地税务机关能够核定交税人印花税计税依据:

  (一)未按规则树立印花税应税凭据挂号簿,或未照实挂号和完好保存应税凭据的;

  (三)选用如期汇总交纳方法的,未按当地税务机关规则的期限报送汇总交纳印花税状况陈述,经当地税务机关责令期限陈述,逾期仍不陈述的或许当地税务机关在检查中发现交税人有未按规则汇总交纳印花税状况的。

  当地税务机关核定征收印花税,应向交税人发放核定征收印花税告诉书,注明核定征收的计税依据和规则的税款交纳期限。

  2.交税人依据应交税凭据的性质,别离按份额税率或按件定额核算应交税额。应交税额缺乏一元的,免纳印花税。

  4.同一凭据,因载有两个或许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目税率,如别离记载金额的,应别离核算应交税额,相加后按算计税额贴花;如未别离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税贴花。

  5.应交税凭据所载金额为外国钱银的,交税人应依照凭据书立当日国家外汇办理局发布的外汇牌价折合人民币,核算应交税额。

  6.印花税是针对具有合同性质的凭据交税,即使两边没有签定正式的合同,但只需有合同性质的凭据即应交税。按现行印花税方针规则,对契合必定条件的交税人可采纳按主运营务收入必定份额征收印花税的方法。

  7.印花税计税依据问题:依据合同所载金额确认计税依据。合同中所载金额和增值税分隔注明的,按不含增值税的合同金额确认计税依据,未分隔注明的,以合同所载金额为计税依据。

  8.企业应在记载资金账簿的次月,依照“实收本钱”与“本钱公积”两项的算计金额申报交纳印花税,不是依照运营执照上的注册本钱金额申报交纳印花税。今后年度资金总额比已贴花资金总额添加的,添加部分应按规则贴花。

  国家税务总局在2016年4月25日视频会议有关方针口径:这次两部委下发的《告诉》中没有说到印花税计税依据问题。主要是营改增之前,这一问题就已清晰,没有改变。各地实行口径仍依照印花税法令规则,依据合同所载金额确认计税依据。合同中所载金额和增值税分隔注明的,按不含增值税的合同金额确认计税依据,未分隔注明的,以合同所载金额为计税依据。

  【税屋提示:上述《告诉》对应的方针是财税[2016]43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契税 房产税 土地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告诉】

  国家税务总局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法令》(国务院令第11号)《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则,产业保险合同印花税交税规模包含产业、职责、确保、信誉等保险合同。立合同人按保险费收入千分之一贴花。单据作为合同运用的,按合同贴花。

  问:本公司2018年6月添加了注册本钱,管帐上已计入实收本钱科目,请问需求交纳印花税吗?依照多少的税率交?

  上海税务答: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告诉》(国税发〔1994〕25号)的规则,生产运营单位实行《企业财务公例》和《企业管帐准则》后,其“记载资金的账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为“实收本钱”与“本钱公积”两项的算计金额;企业实行《企业财务公例》和《企业管帐准则》启用新账簿后,其“实收本钱”和“本钱公积”两项的算计金额大于原已贴花资金的,就添加的部分补助印花。

  依据《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则,记载资金的账簿,按实收本钱和本钱公积的算计金额0.5‰贴花。其他账簿按件贴花5元。

  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运营账簿减免印花税的告诉》(财税〔2018〕50号)的规则,自2018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折半征收印花税。2018年6月管帐上已计入实收本钱科目的,契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运营账簿减免印花税的告诉》(财税〔2018〕50号)的规则,能够享用有关税收优惠方针。

  上海税务答: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买卖环节税收方针的告诉》(财税〔2008〕137号)第二条规则,对个人出售或购买住宅暂免征收印花税。

  问:有限职责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将其股权的悉数或部分转让给其他自然人,是否要征收印花税?依照什么税目征收?税率是多少?

  上海税务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法令》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则,产权搬运书据包含产业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专利权、专有技能运用权等搬运书据,由立据人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来贴花。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详细问题的解说和规则的告诉》(国税发〔1991〕155号)第十条规则,“产业所有权”搬运书据的征收规模是:经政府办理机关挂号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搬运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数据。自然人股东之间转让企业股权应按上述规则交纳印花税。

  问:同一应税合同中既有签定规划内容,又有签定装饰装饰内容等,应怎么核算交纳印花税?

  上海税务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法令施行细则》((1988)财税字第255号)第十七条规则,同一凭据,因载有两个或许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目税率,如别离记载金额的,应别离核算应交税额,相加后按算计税额贴花;如未别离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税贴花。

  上海税务答: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运营账簿减免印花税的告诉》(财税〔2018〕50号)规则:“自2018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折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厦门税务答:依据财税〔2018〕50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运营账簿减免印花税的告诉》规则:自2018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折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福建税务答:依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详细问题的规则》((1988)国税地字第25号)规则:“7.不实现或不如期实现的合同,是否贴花?

  依照印花税暂行法令规则,合同签定时即应贴花,实行完税手续。因而,不管合同是否实现或能否如期实现,都一概依照规则贴花。”

  福建税务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法令》(国务院令第11号)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则:“告贷合同包含银行及其他金融安排和告贷人(不包含银行同业拆借)所签定的告贷合同。立合同人按告贷金额万分之零点五贴花。单据作为合同运用的,按合同贴花。”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详细问题的解说和规则的告诉》(国税发〔1991〕155号)第五条规则:“我国的其他金融安排,是指除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以外,由我国人民银行同意树立,收取运营金融事务答应证书的单位。”

  问:交税人实践已产生购销事务并开具发票,但未签定合同,是否需求交纳印花税?

  福建税务答: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法令》(国务院令第11号)《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则:“购销合同包含供给、预购、收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立合同人按购销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法令施行细则》((1988)财税字第255号)第四条法令第二条所说的合同,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和其他有关合同法规缔结的合同。具有合同性质的凭据,是指具有合同效能的协议、契约、合约、单据、确认书及其他各种称号的凭据。

  三、依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各种要货单据征收印花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0〕994号)规则:“一、外贸企业开具的各种要货单据,是依照有关部门的供需方案,以对外贸易合同为依据,与供货单位缔结的购销合约。有些要货单据,虽然在填制和运用上,方式不行标准,条款不行齐备,手续不行健全,但具有合同的性质和效果。因而,外贸企业开具的各种称号、各种方式的要货单据,均应按规则贴花。

  四、商业企业开具的要货成交单据,是当事人之间树立供需联系,以清晰供需各方职责的常用事务凭据,归于合同性质的凭据,应按规则贴花。”

  因而,交税人实践已产生购销事务并开具发票,但未签定合同,如有相关的要货成交单据,也应按购销合同交纳印花税。

  福建税务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法令》(国务院令第11号)第二条规则:“下列凭据为应交税凭据:

  1.购销、加工承揽、建造工程承揽、产业租借、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告贷、产业保险、技能合同或许具有合同性质的凭据;

  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法令施行细则》((1988)财税字第255号)第十条规则:“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罗列的凭据和经财政部确认交税的其他凭据交税。”

  福建税务答: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方针的告诉》(财税〔2006〕162号)第二条规则:“对发电厂与电网之间、电网与电网之间(国家电网公司体系、南方电网公司体系内部各级电网互供电量在外)签定的购售电合同按购销合同征收印花税。电网与用户之间签定的供用电合同不归于印花税罗列交税的凭据,不征收印花税。”

  因而,用户与供电公司签定的供电合同不归于印花税罗列交税的凭据,不征收印花税。回来搜狐,检查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