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8-965-569

泰达宏利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信息没有经过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 。

  泰达宏利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于2004年4月21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58号文批准募集,基金合同于2004年7月9日正式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当投资者赎回时,所得或会高于或低于投资者先前所支付的金额。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要承担对应的投资风险。投入资金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方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最大限度地考虑自身的风险承担接受的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管理风险、合规性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和其他风险等等。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摘自更新招募说明书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更新招募说明书正文。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投入资金的人在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5年1月9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4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股权结构: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51%;宏利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49%。

  弓劲梅女士,董事长。拥有天津南开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曾担任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员,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员,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高级项目经理,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融资与风险管理部副部长。现任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部长。

  刘振宇先生,董事。毕业于天津师范大学和南开大学,拥有法学学士学位和经济学博士学位,律师、经济师。2000年至2002年任天津泰达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副部长。2002年至2008年任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经理。2008年任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0年起任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

  孙泉先生,董事。拥有天津南开大学经济学学士和经济学硕士学位及美国芝加哥罗斯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88年任职天津开发区信托投资公司,负责信贷和外汇管理工作;1989年任职天津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策研究室,负责区域发展、国企改革、对外合作政策的研究和制定工作;1997年任职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公司企划部,负责企业未来的发展战略研究和计划经营管理工作; 2001年任职天津泰达投资控股公司资产管理部,负责泰达控股重组并购、资源整合、上市筹备和金融类、实业类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现任天津泰达投资控股公司资产管理部经理,渤海产业基金投资管理公司、恒安标准人寿保险公司和天津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

  何达德先生,董事。现为宏利行政副总裁及宏利人寿保险(国际)有限公司首席行政总监,宏利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首席行政总监,负责宏利于香港的全线业务,包括个人保险、雇员福利及财富管理等业务。同时何先生分别为宏利人寿保险(国际)有限公司及宏利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之董事。何先生毕业于英国伦敦城市大学,取得精算学荣誉理学士学位,现为澳大利亚精算学会及美国精算学会会员,在寿险及退休顾问工作方面拥有三十年的丰富经验,其间担任多个领导层要职。

  雷柏剛(Robert Allen Cook)先生,加拿大国籍,董事。毕业于加拿大多伦多大学及卡尔加里大学,持有金融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雷先生为宏利金融亚洲区高级行政副总裁兼总经理,并为宏利金融执行委员会成员。雷先生统领宏利金融于中国内地、香港、印尼、日本、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台湾、泰国、越南等地的业务发展。雷先生于2007年出任现职前曾担任美国保险业务部行政副总裁,掌管恒康人寿保险、恒康长期护理、恒康金融网络等业务单位。 雷先生服务宏利逾三十载,历任美国、加拿大、国际及企业业务部多项管理要职,曾驻多伦多、沃特卢、波士顿、英格兰等地,现常驻香港。雷先生于策略规划、保险及年金产品管理、销售、市场推广等领域均饶富经验。现任宏利金融亚洲区高级行政副总裁兼总经理、宏利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总裁兼首席行政总监及宏利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主席。

  杜汶高先生,董事。毕业于美国卡内基美隆大学,持有数学及管理科学理学士学位,现为宏利资产管理(亚洲)总裁兼亚洲区主管及宏利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掌握亚洲及日本的投资事务,专责管理宏利于区内不断壮大的资产,并确保公司的投资业务符合监管规定。出任现职前,杜先生掌管宏利于亚洲区(香港除外)的投资事务。2001年至2004年,负责波士顿领导机构息差产品的开发工作。杜先生于2001年加入宏利,之前任职于一家环球评级机构,曾获派驻纽约、伦敦及悉尼担任杠杆融资及资产担保证券等不同部门的主管,拥有二十三年的长期资金市场经验。

  刘青山先生,董事。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史学学士和管理学硕士。1997年就职于华夏证券基金部,参与筹建华夏基金管理公司,从事投资研究工作。2001年起参与筹建湘财合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前身)并工作至今,期间历任研究部负责人、基金经理、投资副总监,投资总监兼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兼投资总监。2013年3月起任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汪丁丁先生,独立董事,毕业于北京师范学院数学系,中国科学院数学力学部理学硕士学位,1990年获夏威夷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1984年至1998年先后担任中国科学院系统科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美国东西方中心人口研究所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员、香港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助理教授、德国杜依斯堡大学经济系客座教授、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副教授及美国夏威夷大学经济系访问教授。目前担任北京大学及浙江大学教授,自2007年至今,担任东北财经大学“社会与行为”跨学科教育中心学术委员会主席兼主任。

  周小明先生,独立董事。毕业于浙江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学位、民商法法学博士学位。1990年起先后任职于浙江大学、中国人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司、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曾担任全国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员会《信托法》、《证券投资基金法》起草小组成员、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总裁。目前担任中国人民大学信托与基金研究所所长、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清华大学法学院联合法律硕士导师、中国信托业协会培训与资格办公室副主任、《中国信托业发展报告》主编。

  杜英华女士,独立董事,任期始于2014年6月20日。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律系,获得法学学士和法学硕士学位。1992年10月,与其他合伙人共同发起设立天津津华律师事务所,现任该律所副主任,正高级律师,具有22年法律实务经验。同时担任天津第五届律师协会理事、天津第六届律师协会监事。

  范小云女士,独立董事,毕业于南开大学金融学系,经济学博士学位。毕业于南开大学金融学系,经济学博士学位。1997年至2005年历任南开大学金融学系讲师、副教授。2005年起任南开大学金融学系教授、副主任、国际金融研究中心主任。2001年至2005年担任《南开经济研究》副主编。目前为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首席专家,南开大学金融学系教授、副主任、国际金融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金融学会理事、中国国际金融学会理事。

  邢吉海先生,监事。毕业于天津干部管理学院财会专业,会计师。1995年至1997年任天津泰达国际酒店集团副总经理兼首席财务官。1997年至2000年任职于天津经济开发区财政局。2000年至2001年任天津开发区总公司财务中心主任。2001年起任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监事、财务中心主任。兼任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等职。

  任赛华女士,监事。毕业于加拿大滑铁卢大学(University of Waterloo),获得数学学士学位,加拿大安大略省会计师公会之特许会计师。任女士于2007年加盟,曾任首席行政事务总监,现担任宏利资产管理高级执行总监。早年任女士曾任职于亚洲和加拿大的著名国际投资银行、会计事务所及省级退休金委员会,监管托管业务的销售及担任全球基金服务客户关系管理、新业务发展及会计等高级职务。

  王泉先生,职工监事。管理学学士,经济学硕士。2002年3月至今在泰达宏利基金管理公司工作,历任基金运营部基金会计、基金运营部副总经理、基金运营部总经理、运营总监。

  邓艺颖女士,职工监事。金融学硕士, 2004年5月至2005年4月就职于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公司业务部职员; 2005年4月加盟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交易部交易员、固定收益部研究员、研究部副总监; 自2011年6月3日起担任泰达宏利价值优化型成长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具备10年基金从业经验,9年证券投资管理经验,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傅国庆先生,副总经理。毕业于南开大学和美国罗斯福大学,获文学学士和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93年至2006年就职于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从事信托业务管理工作,期间曾任办公室主任、研发部经理、信托业务总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公司副总经理。2006年9月起任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张萍女士,督察长。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和中国科学院,管理学和理学双硕士。先后任职于中信公司、毕马威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等公司,从事财务管理和管理咨询工作。2002年起在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任监察稽核部副总监。2005年10月起任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监。2006年11月起任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梁辉先生,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硕士, 2002年3月起,任职于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担任公司研究部行业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研究部总监、金融工程部总经理,基金投资部总经理,现担任总经理助理兼投资总监;自2013年2月21日起至今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13年基金从业经验,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刘青山先生,2004年7月至2013年2月管理本基金。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包括公司CEO刘青山,总经理助理兼投资总监梁辉,研究部副总监兼基金经理邓艺颖。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设立于1998年,现有员工110余人,大部分员工有着非常丰富的银行、证券、基金、信托从业经验,且具有海外工作、学习或培训经历,60%以上的员工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为给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托管服务,中国银行已在境内、外分行开展托管业务。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一对多、一对一)、社保基金、保险资金、QFII、RQFII、QDII、境外三类机构、券商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企业年金、银行打理财产的产品、股权基金、私募基金、资金托管等门类齐全、产品丰富的托管业务体系。在国内,中国银行首家开展绩效评估、风险分析等增值服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增值服务,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

  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中国银行已托管307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内基金282只,QDII基金25只,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数型等多种类型的基金,满足了不一样的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位居同业前列。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主楼28楼01A单元和02A单元、29楼02单元、30楼01单元、32楼01单元和01B单元、33楼01单元和03单元、34楼01单元及35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主楼28楼01A单元和02A单元、29楼02单元、30楼01单元、32楼01单元和01B单元、33楼01单元和03单元、34楼01单元及35楼。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5、18、19、36、38、41、42、43、44楼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100007)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100007)

  注册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楼(410005)

  办公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楼(410005)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7、8层,深圳市华侨城深南大道9010号

  本基金的投资目标:追求资本的长期持续增值,为投资者寻求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拥有非常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以及法律、法规、规章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别的金融工具。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60%-95%,债券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0%-35%,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5%-30%。

  全面引进荷兰银行的投资管理流程,采用 “自上而下”资产配置和行业类别与行业配置,“自下而上”精选股票的投资策略,主要投资于具有国际和国内竞争力比较优势和长期增值潜力的行业和企业的股票。

  资产配置和行业类别与行业配置,主要是采用“自上而下”的投资策略:(1)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MVPS模型,结合宏观和行业分析,确定投资组合资产配置比例;(2)根据行业特点和市场状况,确定行业类别与行业配置比例。

  精选个股主要是采用“自下而上”的投资策略包括:(1)以流动性指标筛选股票。(2)对筛选后的股票进行定量分析和评分筛选。(3)以定性的股票评级系统全面考察公司股票的未来发展。

  ★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监管政策对证券市场下一阶段的发展具有的重要影响作用。

  ★根据波特理论,通过以下分析,确定行业相对投资价值和行业在投资组合中的配置比例范围。

  ★对全球、地区、国内行业发展的新趋势和发展环境做多元化的分析,判断行业或产品的增长前景(全球观念下,行业景气趋势分析)

  在调整行业配置比例时,应考虑行业(P/E)指标和资金流指标,对资金流指标的临界数值应依据市场变化进行相应调整。

  首先对股票市值按大小进行排序,挑选出符合基金投资规模和流动性需要的股票,作为模型的基础股票池。

  4、对待投资股票库的股票利用QSE模型,对股票投资价值和股票预期收益增长性进行定量分析与评分筛选。

  5、利用商业评估、公司评估、价值评估和盈利预测,在基础股票库中寻找价格合理、基本面良好的上市公司:

  (1)将上市公司作为一个商业组合,根据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包括的业务类别,从商业性质、上市公司管理上的水准、竞争优势、上市公司发展前途、市场占有率、营业利润率、财务能力等方面对基础股票库中的股票进行评级。将影响上市公司的因素概括为商业因素、公司因素、财务因素,结合上述评级,确定上市公司商业因素、公司因素、财务因素的分值和上市公司的综合评分。

  (2)利用财务定价模型对企业的长期盈利状况做预测,依靠多种价值参数,选择自身投资价值被市场低估、与同类公司相比定价较低、对比市场以往历史数据定价有合理上升空间的上市公司。结合盈利预测和价值评估对上市公司做打分。

  (3)按照本基金认为合理的权重,对商业评估和公司评估、盈利预测与价值评估做综合评分,按分值大小,选择股票基础库中最好的上市公司。

  6、基于“自上而下”进行的资产配置和行业类别与行业配置,“自下而上”选择的股票,结合自己的研究分析,基金经理构建、执行投资组合。

  7、风险控制小组运用引进荷兰银行的风险控制模型,对基金投资组合的风险进行定期跟踪、监控、评估和风险构成的度量预测分析。监察稽核部负责对基金投资过程进行定期监督。

  8、基金经理将跟踪证券市场和上市公司的发展变化,结合基金申购和赎回导致的现金流量变动情况,以及对基金投资组合风险和流动性的评估结果,对投资组合进行动态调整。

  债券投资方面,基金管理人将依据市场利率的预期变化或不同债券收益曲线的变化,利用利率期限结构差异,权衡到期收益率与市场流动性,选择适宜的债券,构建和调整债券组合,在追求投资收益的同时兼顾债券资产的流动性和安全性。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70%×富时中国A600指数收益率+30%×中债国债总指数(财富)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已于2015年1月30日复核了本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止2014年12月31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7、报告期末按公允市价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意味着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入资金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4年7月9日,截止2014年12月31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基金管理费按基金前一日的资产净值的1.5%的年费率计提,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按照基金管理人划款指令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基金的基金托管费按基金前一日的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的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上述(一)3至7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当期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按照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复核后从本基金资产中支付。基金合同生效前的验资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从基金认购费用中列支,招募说明书、发售公告等信息公开披露费用根据有关法律及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列支。

  4、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以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及基金托管费率,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公告,无须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通过。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本基金资产的损失,和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之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和信息公开披露费用不得从基金资产中列支。

  说明:①认购期持有期限起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申购期持有期限起始日为基金申购的注册登记日。持有期限的截止日为基金赎回的注册登记日。

  ②投资人对本基金连续持有期限超过365天,赎回费率为0.25%;连续持有期限超过730天,赎回费率为零。期间如进行基金转换,持有期限可以累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公开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 1、“重要提示”部分对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进行了更新。

  2、“三、基金管理人”中对监事会成员、基金经理和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名单内容部分进行了变更。

  3、“四、基金托管人”部分对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主要人员情况、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等内容做了更新。@ 4、“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对直销机构、代销机构信息及会计师事务所信息进行了更新。@ 5、“八、基金的投资” 部分对投资组合报告内容更新至2014年12月31日。

  6、“九、基金的业绩”部分对基金业绩更新至2014年12月31日,并更新了历史走势对比图。

  7、“二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对资料寄送及网上开户与交易服务进行了更新。

  8、“二十一、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对报告期内应披露的本基金相关事项做了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