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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的一般合伙企业_2024年中级会计经济法预习知识点

  对外:如果是合伙人因“成心或重大过失”形成合伙企业债款的,“该合伙人”应当承当无限职责或许无限连带职责,“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产业份额为限承当相应的职责。

  对内:合伙人执业活动中因成心或重大过失形成合伙企业债款,以合伙企业产业对外承当职责后,该合伙人应当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好,对给合伙企业形成的丢失承当补偿职责。

  对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成心或许重大过失形成的合伙企业债款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款,由“整体合伙人”承当无限连带职责。

  (2)特别的一般合伙企业从其运营收益中提取相应份额的资金,用于偿付合伙人执业活动形成的债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