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8-965-569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金湾区税务局(国家总局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局)关于组织设置及税费征管规模有关事项的布告

  依照上级作业部署,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金湾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自2023年1月3日起对外作业运作,现就相关事项布告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金湾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以下简称“珠海市金湾区税务局(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继承原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金湾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原金湾区税务局”)、原国家税务总局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原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的税费征管等责任,下设三灶税务分局、红旗税务分局、平沙税务分局3个派出组织。

  珠海市金湾区税务局(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作业地址:珠海市金湾区西湖城区金帆路1008号,联系电话。

  三灶税务分局作业地址:珠海市金湾区税务局西湖城区金帆路1008号,联系电话。

  珠海市金湾区税务局(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下设三灶税务分局、红旗税务分局、平沙税务分局3个派出组织,详细征管规模:

  三灶税务分局担任三灶镇辖区交税人、缴费人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根底事项处理及其危险应对作业,承办上级税务机关交办的其他作业。

  红旗税务分局担任红旗镇辖区交税人、缴费人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根底事项处理及其危险应对作业,承办上级税务机关交办的其他作业。

  平沙税务分局担任南水镇、平沙镇辖区交税人、缴费人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根底事项处理及其危险应对作业,承办上级税务机关交办的其他作业。原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统辖的南水镇交税人、缴费人,主管税务机关调整为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金湾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平沙税务分局。

  2023年1月3日起,正式对外启用金湾区税费事务归纳服务厅,地址:金湾区市民服务中心(金湾区金鑫路137号)B2栋一楼。

  平沙税务分局智能办税服务厅,金湾区政务服务大厅开发区别厅,金湾区市民服务中心不动产挂号中心联办窗口,金湾区市民服务中心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联办窗口,红旗、三灶、平沙镇党群服务中心正常受理税费事务。

  原金湾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金湾区西湖城区金帆路1008号)、原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金湾区南水镇南港路39号)于2022年12月31日起中止对外供给税费服务。

  2023年1月3日起启用“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金湾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行政、事务印章、电子印章。“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金湾区税务局”和“国家税务总局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组织行政、事务章、电子印章中止使用,相关证书、文书、表单等启用新的称号、局轨、字轨和编号。

  触及主管税务机关调整的交税人、缴费人由税务机关一致进行调整,交税人、缴费人不用处理调整手续。交税人、缴费人以及其他行政相对人在此次调整前已获得的相关证件、资历、证明效能不变。

  原金湾区税务局、原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在此次调整前已作出的行政决议、出具的法律文书、签定的各类协议持续有用。

  作业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法定节假日在外。

  交税人提起的政府信息揭露请求、交税服务咨询和投诉、税务干部违纪告发、信访诉求,均能够信函方法一致寄送至珠海市金湾区税务局(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作业地址:珠海市金湾区西湖城区金帆路1008号,邮政编码:519090)。

  税收违法行为检举能够信函方法寄送至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稽查局告发中心(作业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西路66号,邮政编码:519000),或别离经过以下途径提出:

  交税人、缴费人如有不明事项能够直接拨打咨询电线或前往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金湾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金湾区税费事务归纳服务厅(地址:珠海市金湾区金鑫路137号B2栋一楼)。

  顶部主办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大路7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