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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徐闻县税务局关于托付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湛江徐闻供电局代征税费的公告

  为深化贯彻落实“便民办税春风举动”,便利纳税人交纳税款和标准税收征收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办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托付代征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4号)等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徐闻县税务局决议自2023年01月01日起,托付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湛江徐闻供电局代征税费。代征规模为发电户出售光伏发电项目电力产品收入。代征的税费种包含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城市保护建造税,教育费附加,当地教育附加等税费,现予以公告。

  顶部主办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大路7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