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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根底知识 税务单元要素解说

  关于税收根底知识一般包含交税责任人、交税目标、税目、税率、交税环节、交税期限、交税地址、减税免税、罚则、附则等项目

  交税责任人或交税人又名交税主体, 是税法规则的直接负有交税责任的单位和个人。任何一个税种首先要处理的便是国家对谁交税的问题, 如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以及印花税等暂行法令的第一条规则的都是该税种的交税责任人。

  交税人有两种根本方式:天然人和法人。天然人和法人是两个相对称的法令概念。天然人是根据天然规律而出世的, 有民事权利和责任的主体, 包含本国公民, 也包含外国人和无国籍人。法人是天然人的对称, 根据《民法通则》第二十六条规则, 法人是根据法令规则享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具有独立的产业和经费,依法独立承当民事责任的社会组织。我国的法人主要有四种:机关法人、工作法人、企业法人和社团法人。税法中规则的交税人有天然人和法人两种最根本的方式,按照不同的意图和规范罗还可以对天然人和法人进行多种详细的分类,这些分类对国家拟定差异对待的税收方针,发挥税收的经济调理作用,具有重要的含义。如天然人可区分为居民交税人和非居民交税人,个体经营者和其他个人等;法人可区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还可按企业的不同一切制性质来进行分类等。

  与交税人紧密联系的两个概念是代扣代缴责任人和代收代缴责任人。前者是指虽不承当交税责任,但按照有关规则,在向交税人付出收入、结算货款、收取费用时有责任代扣代缴其应交税款的单位和个人,如出版社代扣作者稿费|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等。假如代扣代缴责任人按规则履行了代扣代缴责任,税务机关将付出必定的手续费。反之,未按规则代扣代缴税款,形成应交税款丢失或将己扣缴的税款私自截留移用、不准时缴入国库,一经税务机关发现,即将承当相应的法令责任。代收代缴责任人是指虽不承当交税责任,但按照有关规则,在向交税人收取产品或劳务收入时,有责任代收代缴其应交税款的单位和个人。如消费税法令规则,托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托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托付方应该交纳的消费税。

  交税目标又名课税目标、交税客体,指税法规则对什么交税,是征交税两边权利责任一起指向的客体或标的物,是差异一种税与另一种税的重要标志。如消费税的交税目标是消费税法令所罗列的应税消费品,房产税的交税目标是房子等。交税目标是税法最根本的要素,由于它表现着交税的最根本边界,决议着某一种税的根本交税规模,一起,交税目标也决议了各个不同税种的称号。如消费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这些税种因交税目标不同、性质不间,税名也就不同。交税目标按其性质的不同,一般可区分为流通额、所得额、产业、资源、特定行为等五大类,一般也因而将税收分为相应的五大类即流通税或称产品和劳务税、所得税、产业税、资源税和特定行为税。

  与课税目标相关的两个根本概念:税目和税基。税目自身也是一个重要的税法要素,下面将独自评论。而税基又名计税根据,是据以核算交税目标应交税款的直接数量根据,它处理对交税目标课税的核算问题,是对课税目标的量的规则。如企业所得税应交税额的根本核算方法是应交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其间,应交税所得额是据以核算所得税应交税额的数量根底,为所得税的税基。

  税目是在税法中对交税目标分类规则的详细的交税项目,反映详细的交税规模,是对课税目标质的界定。设置税意图意图首先是清晰详细的交税规模,凡列入税意图即为应税项目,未列入税意图,则不归于应税项目。其次,区分税目也是遵循国家税收调理方针的需求,国家可根据不同项意图赢利水平以及国家经济方针等为根据拟定凹凸不同的税率,以表现不同的税收方针。

  税率是对交税目标的征收份额或征收额度。税率是核算税额的标准,也是衡量税负轻重与否的重要标志。我国现行的税率主要有:

  即对同一交税目标,不分数额巨细,规则相同的征收份额。我国的增值税、营业税、城市保护建造税、企业所得税等选用的是份额税率。份额税率在适用中又可分为三种详细方式:

  (1)单一份额税率,是指对同一交税目标的一切交税人都适用同一份额税率。

  (2)不同份额税率,是指对同一交税目标的不同交税人适用不同的份额交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