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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网能源: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所”)成立于1985年11月,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之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大信所从业人员总数4,027人,其中合伙人166人,注册会计师948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2022年,因公司与前任会计师的合同期满,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及公允性,并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服务需求,变更大信所为公司2022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一届二十九次董事会议及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大信所为公司2022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请费用合计130万元。企业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相关事项且无异议。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国资委对中央企业年度财务决算的统一工作要求及公司2022年年报工作安排,大信所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广泛征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控制股权的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大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情况以及2022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依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大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大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企业来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很好的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2年10月24日,一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大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2年12月29日,审计与风险委员会通过视频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做了沟通。

  (三)2023年4月4日,审计与风险委员会通过视频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2022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专委会关注事项做沟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大信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察觉缺陷提出建议。

  (四)2023年4月7日,公司二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以书面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充分的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认为大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