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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长城:大信关于中电财政2023年三季度危险评价陈述(大信专审字[2023]第1-04818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世界大厦22层2206邮编100083

  咱们承受托付,审理了后附的我国电子财政有限职责公司(以下简称“我国电子财政公司”)编制的我国电子财政有限职责公司截止2023年9月30日危险评价专项阐明(以下简称“危险评价专项阐明”)。

  咱们以为,我国电子财政公司编制的危险评价专项阐明在所有严重方面公允反映了我国电子财政公司与财政报表相关的资金、信贷、出资、稽核、信息办理等危险办理体系的拟定及施行状况的确定。

  咱们依照《我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事务原则第3101号—前史财政信息审计或审理以外的鉴证事务》(以下简称“其他鉴证事务原则”)的规则履行了审理事务。审理陈述的“注册会计师的职责”部分进一步论述了咱们在这些原则下的职责。依照我国注册会计师作业道德守则,咱们独立于我国电子财政公司,并履行了作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职责。

  依照《公司集团财政公司办理办法》照实编制危险评价专项阐明,是我国电子财政公司办理层的职责,这种职责包含树立完好并合理规划危险办理体系并坚持其有效性,确保危险办理方针与程序的真实性和完好性,采取了恰当的编制根底并使其公允反映。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世界大厦22层2206邮编100083

  咱们的方针是依照其他鉴证事务原则对后附的我国电子财政公司编制的危险评价专项阐明进行审理,对其是否遵从了《公司集团财政公司办理办法》的规则宣布审理定见。

  在依照其他鉴证事务原则履行审理作业的过程中,咱们运用作业判别,并坚持作业置疑。一起,咱们也履行以下作业:

  (一)方案和履行审理作业以对我国电子财政公司是否依照《公司集团财政公司办理办法》相关规则编制危险评价专项阐明。

  本专项审计陈述仅供我国电子财政公司展开金融事务报监督办理的组织审理时运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意图。因为不正确运用所形成的结果,与履行本事务的注册会计师及其地点的会计师事务所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