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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特佳: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拟续聘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组织的审阅定见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标准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作为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现对拟续聘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组织事项宣布核对定见如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别一般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的相关状况做了充沛了解,并对其相关资质进行了核对,以为大华所具有为企业来供给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专业担任才能,具有十分杰出的诚信、满足的投资者维护才能和独立性,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政状况、内部操控状况做点评,顺畅地完成了公司2022年度财政报告和内部操控的审计工作。经审计委员会抉择经过拟续聘大华所作为公司2023年年度财政和内部操控审计组织,并赞同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2023年年度审计的详细工作量及商场行情报价水平确认其年度审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