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8-965-569

成都两部分最新布告

  2月22日,成都市人社局官方微信发布《关于准时足额交纳社会稳妥费的布告》,全文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稳妥法》规则,在成都市参与根本养老稳妥、赋闲稳妥和工伤稳妥的用人单位应照实申报并准时足额交纳2022年度社会稳妥费。未按规则申报或申报后未准时足额交纳的,应在2023年3月31日前到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组织核定应交纳金额,并在税务部分缴费。逾期未交纳的,除交纳应缴未缴的社会稳妥费本金和利息外,将按规则加收滞纳金。其间2022年已请求缓缴的企业可在2023年末前以分期或逐月等方法补缴缓缴的社会稳妥费,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和利息。

  依据国家、四川省相关规则,以个人身份参与企业职工根本养老稳妥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敏工作人员,2022年交纳费款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2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末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我省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挑选,缴费年限累计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