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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别一般合伙)及注册会计师于薇薇、刘炼采纳出具警示函办法的决议

  经查,你们在履行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源科技或公司)

  危险辨认不充沛,对危险痕迹未坚持应有的工作置疑,未最大极限地考虑管理层凌驾于操控之上的危险,危险评价草稿记载不精确。

  上述行为不符合《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原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根底要求》第二十八条、《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原则第114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与作弊相关的职责》第九条的规则。

  部分操控测验草稿仅简略列示相关清单,缺少对内部操控来测验的进程与定论。单个操控测验样本量缺乏。

  上述行为不符合《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原则第1231号——针对评价的重大错报危险采纳的应对办法》第八条及第十条、《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原则第1314号——审计抽样》第十六条的规则。

  未关注到单个项目收入承认单据无必要人员的签名、部分项目造访获取信息与企业来供给的材料不一致、公司未按合同与常规预付货款,但已收货、单个单据时刻抵触等景象,未考虑上述景象对审计依据充沛性、恰当性的影响,未进一步履行审计程序。

  上述行为不符合《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原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根底要求》第二十八条、《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原则第1301号——审计依据》第十条的规则。

  未关注到单个非全职研制人员薪酬全额记入研制费用、同一人员不同单据签名笔迹不一致等景象,未考虑上述景象对审计依据充沛性、恰当性的影响,未进一步履行审计程序。

  上述行为不符合《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原则第1301号——审计依据》第十条的规则。

  以上行为违反了我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原则等有关要求,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揭露发表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则。于薇薇、刘炼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对上述相关行为应承当首要职责。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揭露发表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五条的规则,我局决议对你们别离采纳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办法,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们应严厉遵循有关规则法律法规和我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原则的规则,及时加强质量操控,保证审计执业质量。你们应当在收到本决议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报送整改陈述。

  假如对本监督管理办法不服,能够在收到本决议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请求,也能够在收到本决议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办法不中止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