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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吴舟、朱云雷审计过程中未对异常现象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被出具警示函

  (原标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吴舟、朱云雷,审计过程中未对异常现象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被出具警示函)

  2024年02月2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吴舟、朱云雷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原因是他们在执行宁波能源集团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时,未对函证异常现象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未对其他异常现象保持合理职业怀疑,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公开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的相关规定。其中,签字注册会计师吴舟、朱云雷对以上问题负有主要责任。他们被要求在收到本措施30个工作日内向监管局报送书面报告,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相关执业规范的规定,采取比较有效措施加强内部管理,健全质量控制制度,提高审计执业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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