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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公司财政混淆 对外应承当连带职责!

  相关公司的人员、事务、财政等方面穿插或混淆,导致各自产业无法区别,损失独立品格,严峻危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公司对外承当连带职责。

  盛彩公司、彩渡公司与新东公司、亿川公司有印花纸加工定作事务来往,2016年7月,亿川公司的股东兼监事蔡某出具了一份“关于货款付出阐明”,承认截止2016年6月新东公司累计欠盛彩公司、彩渡公司货款合计30余万元。盛彩、彩渡两公司以为,新东公司和亿川公司实践经营地、经营范围、从业人员、财政均相混淆,存在“名为两块牌子,实为一套班子”,故起诉至张家港法院,恳求判定新东公司付出货款30余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亿川公司承当连带清偿职责。

  在盛彩、彩渡两公司提交的依据中,有两份出售合同中的需方为亿川公司(新东公司),多份出货单上亦显现客户名称为亿川公司(新东公司),阐明新东公司和亿川公司之间存在事务混淆。盛彩、彩渡两公司就两边买卖开具给新东公司五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新东公司和亿川公司的股东蔡某出具对账单对欠付货款和已开票金额予以承认,且蔡某就两边买卖欠付货款出具《关于货款付出阐明》许诺分期付款,新东公司已就上述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认证和抵扣。另查明,新东公司和亿川公司的几位股东系亲属联系且公司内部人员存在穿插任职景象,阐明新东公司和亿川公司存在财政混淆和人员混淆。综上,关于建议新东公司和亿川公司存在品格混淆的定见,法院予以采用,故判定亿川公司应对新东公司的债款承当连带清偿职责。

  品格混淆是对公司与股东间反常严密联系的描绘,既包含一家公司与股东彻底混淆的状况,也包含相关公司之间因操控股东的操作而彻底混淆的状况。公司品格独立是其作为法人独立承当职责的条件,公司的独立产业是公司独立承当职责的物质确保。当相关公司的产业无法区别、失掉独立品格时,也就损失了独立承当职责的根底。因为品格否定准则须审慎运用,债权人建议两相关公司品格混淆时,需求对人员、事务、产业等混淆现实承当举证职责。对债权人而言,若恳求相关公司承当连带职责,不能仅仅从相关公司的股东及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工作地址相同等方面举证,最重要的是需求证明相关公司间构成产业混淆,包含是否运用同一账户、同一账簿,是否为同一批阅人,是否混用财政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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